湖南中规设计院关于海绵城市规划设计
透水铺装设计:
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和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嵌草砖、园林铺装中的鹅卵石、碎石铺装等也属于渗透铺装。
(1)透水铺装对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较大时,可采用半透水
(2)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不应小于600 mm,并应设置排水层
(3)土地透水能力有限时,应在透水铺装的透水基层内设置排水管或排水板
湖南中规设计院关于下沉式绿地
海绵城市设计下沉深度指下沉式绿地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的平均深度,下沉深度小于100 mm的下沉式绿地面积不参与计算(受当地土壤渗透性能等条件制约,下沉深度有限的渗透设施除外),对于湿塘、雨水湿地等水面设施系指调蓄深度透水铺装率=透水铺装面积/硬化地面总面积绿色屋顶率=绿色屋顶面积/建筑屋顶总面积。
湖南中规设计院关于生物滞留设施
(1)生物滞留设施内应设置溢流设施,可采用溢流竖管、盖篦溢流井或雨水口等,溢流设施顶一般应低于汇水面100 mm
(2)屋面径流雨水可由雨落管接入生物滞留设施,道路径流雨水可通过路缘石豁口进入,路缘石豁口尺寸和数量应根据道路纵坡等经计算确定
(3)生物滞留设施宜分散布置且规模不宜过大,生物滞留设施面积与汇水面面积之比一般为5%-10%
(4)对于污染严重的汇水区应选用植草沟、植被缓冲带或沉淀池等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去除大颗粒的污染物并减缓流速;应采取弃流、排盐等措施防止融雪剂或石油类等高浓度污染物侵害植物。
(5)生物滞留设施应用于道路绿化带时,若道路纵坡大于1%,应设置挡水堰/台坎,以减缓流速并增加雨水渗透量;设施靠近路基部分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道路路基稳定性造成影响。
湿塘
(1)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前置塘为湿塘的预处理设施,起到沉淀径流中大颗粒污染物的作用;池底一般为混凝土或块石结构,便于清淤;前置塘应设置清淤通道及防护设施,驳岸形式宜为生态软驳岸,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一般为1:2-1:8;前置塘沉泥区容积应根据清淤周期和所汇入径流雨水的SS污染物负荷确定
(2)进水口和溢流出水口应设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设施,防止水流冲刷和侵蚀。
(3)湿塘应设置护栏、警示牌等安全防护与警示措施
湖南中规设计院关于植草沟
(1)渗管/渠开孔率应控制在1%-3%之间,无砂混凝土管的孔隙率应大于20%
(2)渗管/渠四周应填充砾石或其他多孔材料,砾石层外包透水土工布,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应少于200 mm。
(3)渗管/渠应设置植草沟、沉淀(砂)池等预处理设施。
(4)渗管/渠的敷设坡度应满足排水的要求。
湖南中规设计院关于水泵进行循环。
生物处理参考中水处理流程,结合人工湿地设计生物处理系统,处理冲厕、盥洗排水的净化系统。 雨水收集系统